简答题   甲公司从事纺织品的生产和销售,销售收入分为国内和国际两方面。甲公司为A会计师事务所常年审计客户,A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注册会计师B担任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资料一:
    (1)甲公司收入确认条件为:国内销售业务,在产品交付客户并取得客户签字的验收单时确认收入;国际销售业务,在相关产品装船并取得装船单时确认收入。
    (2)在甲公司的会计信息系统中,国内客户和国际客户的编号分别以D和I开头。
    (3)2014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1美元=6.8元人民币。
    资料二:
    注册会计师B选取3个应收账款明细账户,对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余额实施函证,
    并根据回函结果编制应收账款函证结果汇总表。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客户编号 客户名称 甲公司账面
金额(万元)
回函金额
(万元)
差异金额
(万元)
回函方式 审计说明
D1 C公司 人民币7616 人民币5000 2616 原件 (1)
D2 D公司 人民币9054 人民币9054 0 电子邮件 (2)
I1 E公司 美元1448 未回函 不适用 未回函 (3)
    审计说明:
    (1)回函直接寄回本所。经询问甲公司财务经理得知,回函差异是由于C公司的回函金额已扣除其在2014年12月31日以电汇方式向甲公司支付的一笔2616万元的货款。甲公司于2015年1月10日实际收到该笔款项,井计入2015年应收账款明细账中。注册会计师B得出结论:该回函差异不构成错报,无需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2)被询证者发送未加密电子邮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公共邮箱作为回函。回函金额与账面金额没有差异,注册会计师B得出结论:回函无差异,可以确认。
    (3)未收到回函。执行替代审计程序为,从应收账款借方发生额选取样本,检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及相关记账凭证,并确认这些文件记录的一致性。没有发现异常,无需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要求:针对资料二中的审计说明(1)至(3)项,结合资料一,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指出注册会计师B的判断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存在不当之处。

注册会计师不应仅以被审计单位财务经理的口头解释作为审计证据,应检查期后收款相关的银行进账单、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相关凭证。

(2)存在不当之处。

对于因电子形式收到的回函,回函可靠性存在风险,注册会计师和回函者应采用一定的程序为电子形式的回函创造安全环境,如加密技术等。

(3)存在不当之处。

甲公司出口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为相关产品装船并取得装船单时,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应检查装船单。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