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20年7月,斯马公司委托天津智谊知识产权咨询公司申请注册商标。经查:(1)斯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烤面包机、竹地板。其中,烤面包机属于商品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第11类,竹地板属于第19类。(2)斯马公司准备申请的商标标识有“极有佳”“hollye”,这些商标准备使用在斯马公司的所有产品上。(3)早在2009年,诸格公司就已经在第19类木板上申请并注册了“holye”“hoolye”商标。2020年9月,斯马公司与诸格公司协商,希望购买其“holye”注册商标。假设诸格公司愿意将“holye”注册商标转让给斯马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A项,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B项,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故AB两项正确。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于“holye”与“hoolye”两个注册商标是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诸格公司应当一并转让。故C项正确,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