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抓到案前,就如何处理赃物问题给同案犯王某发的语音微信属于( )。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相关知识。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A项正确,电子数据是借助电子信息系统以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式存在的证据。题中语音微信属于电子数据。
B项错误,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C项错误,犯罪嫌疑人供述是犯罪嫌疑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查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即“口供”。它的内容口头陈述,以笔录形式加以固定,经犯罪嫌疑人或办案人员的要求,也可由其亲笔书写供词。
D项错误,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题中刘某就如何处理赃物问题给同案犯王某发的语音微信属于可以反应案件真实情况的电子证据,不是视听资料。
故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