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无定法是指教学是具体的,具体的教师教具体的学生;教师的个人阅历不同,素质不同,经验不同,驾驭课堂的能力不同;而教学的对象背景不同,基础不同,课堂习惯不同,个体差异很大,所以需要教师根据这些具体情况找出切合实际的最恰当的方法,也就是教无定法的原因。
(1)教学要贯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思想为核心,育人为目的的原则。
(2)不触动学生情感的教学是达不到教学艺术高境界的,个体的情感对知识活动有动力、强化、调节三方面的功能。
(3)教学中不存在一种可以适合于所有教学情景的模式和结构,不同的教学目标要有不同的教学策略相适应,世界上不存在一种万能的教学模式。
(4)新的教学方法着眼点应该是通过怎样的方式去调动学习者的主动性,使其能够更为自觉地通过内部运作的过程来合理建构自己的知识状态,来发展自己的知识结构。
(5)学习任何知识的最佳途径都是自己去发现,因为这种发现,理解最深刻,也容易掌握其中的规律、性质和联系。
总之,“有法”应该尊重你学生,了解实际学情从学生出发,从教材的本质出发,“无定法”采取适当的教学方法“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