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契据登记制的理论是对抗要件主义,登记只具有公示力而无公信力,不经登记,只能在当事人中产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无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答案解析】
契据登记制模式是对抗要件主义。这种登记模式下,不动产权利的变更、他项权利的设定,在当事人订立合约之时就已生效,即双方一经产生债的关系,不动产权利的转移或他项权利的设定即同时成立。登记只具有公示力而无公信力,不经登记,只能在当事人中产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知识点:(一)契据登记制】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