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指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也就是( )。
法的理论渊源
法的历史渊源
法的效力渊源
法的文献渊源
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指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也就是指法的效力渊源,即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形式意义上的渊源,还可分为:直接渊源与间接渊源,制定法等与法规范、法条文直接相关的渊源为法的直接渊源,学说等与法规范、法条文间接相关的渊源为法的间接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