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王某将耕牛借给同村的李某使用。使用一段时间之后,李某向王某提出购买此耕牛的想法,王某当时正想出售此牛,遂欣然同意,并商定了牛的价格,三天后李某付清了价款。请问: (1)王某何时向李某交付耕牛? (2)假设在李某付清价款之前,该耕牛失蹄跌落山崖摔死,则王某还能否向李某索要价款?
【正确答案】(1)本题考查动产的交付。王某与李某达成协议时,即已向李某交付。在本题中,在双方达成买卖协议之前,买受人李某已经通过借用方式实际占有子耕牛,所以王某不必再向李某进行现实交付,这种交付方式属于简易交付,于二人达成物权变动合意之时,实现交付。 (2)《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皮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该耕牛的所有权已于王某与李某达成协议时发生转移。在交付之后,耕牛摔死的风险应由买受人李某承担。因此,王某可以要求李某支付价款。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