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2.甲、乙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甲先付款,乙再发货。后甲未付款却要求乙发货,乙予以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的抗辩权是(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顺序履行抗辩权。根据规定,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