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因急事外出时委托邻居乙照看自己的4岁男孩丙。乙中午吃饭时喝酒大醉,忘记照看丙,致使丙跑出家门和别的小孩玩时把女童刘某的眼睛无故抓伤,花去医疗费3000元。对此损失,应由(    )承担责任。
   A.甲
   B.乙
   C.甲和乙连带
   D.甲和乙分别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时,监护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仍由监护人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本题中,甲将监护职责临时委托给乙行使,而乙未尽到监护职责,存在过错,应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