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国民政府标榜结束“训政”,实行“宪政”所制定的法律文件是:______
  • A.《国民政府组织法》
  • B.1936年5月5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 C.1947年1月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
  • D.“双十协定”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六法体系”中宪法的相关内容。全面抗战爆发前的1936年5月5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标榜要结束“训政”,实行“宪政”。因此,B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