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哪个属于民法上的主物与从物?( )
A.鞋子与袜子 B.轮胎与汽车
C.汽车与备用胎 D.房屋与窗户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主物与从物的认定
主物是指两种以上的物互相配合、按一定经济目的组合在一起时,起主要作用的物;从物是指配合主物的使用,起辅助作用的物。汽车和备用胎是两个独立的物,相互配合使用,备用胎是汽车的从物,C项正确;轮胎是汽车的一部分,不可分离出来,窗户也是房子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们不是主物和从物的关系,A、B项不正确;鞋子和袜子是两个独立的物,一双袜子完全可以配合其他鞋子穿,所以,D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