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计算该矿2019年应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
2.根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8月2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指出该矿在外包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列举该矿充填系统的专用安全设施。
4.分析该矿未充填采空区可能导致的事故,并提出治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5.指出该矿二期延深工程施工前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应开展的工作。
2.该矿在外包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承包单位超过了3家,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对承包商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3.该矿充填系统的专用安全设施:
充填管路减压设施、排气设施、压力监测装置,充填搅拌站内及井下的安全护栏及其他防护,充填系统事故池,采场充填挡墙。
4.可能导致的事故有冒顶片帮,透水,中毒和窒息。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包括:充填,封闭,防止积水,设置警示标志、标识、栅栏,定期巡查。5.该矿二期延深工程施工前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应开展的工作:分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