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述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特点、归责原则及实行该归责原则的原因。
【正确答案】(1)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概念、特点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公害民事责任),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因污染危害环境而侵害了公共财产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所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特征是指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区别于其他责任的特点,既包括与普通民事责任相比所具有的特点,又包括与环境行政责任、环境刑事责任相比所具有的特性。主要包括:第一,环境民事责任是一种污染侵权责任。第二,环境民事责任的发生根据不仅有对财产权、人身权的侵害,还包括对环境权益的侵害;不仅要求损害人身健康和公私财产的污染者承担民事责任,也要求损害环境而没有损害人身健康和公私财产的污染者承担传统民事责任。第三,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具有独特性。这是环境民事责任区别于普通民事责任的根本特征和最集中表现。第四,环境民事责任主要是以补偿为目的的财产责任。这是环境民事责任与环境领域的其它责任如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的重要区别。第五,环境民事责任是体现“社会本位”价值观的责任。
   (2)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对于环境污染致害行为适用无过失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当代世界各国侵权行为法发展的基本趋势。无过失责任,是为弥补过错责任不足而建立的一种制度,环境资源法上的无过失责任是指因污染和破坏而给他人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害的行为人,即使主观上没有过错,也要对其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这是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这种规则原则既不考虑加害人的过失,也不考虑受害人的过失,其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
   (3) 实行无过失归责原则的原因
   第一,在环境侵权案件中,加害方多为国家许可的具有特殊经济、科技、信息实力和法律地位的工商企业或企业集团,而受害人则多处于弱势地位。环境侵权的主体往往具有不平等性,在环境侵权中如果继续恪守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不仅个人的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无法得到及时、充分的补偿,而且势必使高度社会化的生产秩序遭受破坏甚至会放纵现代科学技术给社会生产力的健康发展和人类生存带来某些危害因素。所以,在环境侵权领域,无过失责任的适用成为必然。
   第二,在环境侵权行为中,损害环境的污染行为往往不是即时完成的,要判断损害事实是否由某侵权行为造成的,通常比较困难;污染物进入环境以后,可能与损害后果发生之间在时间上间隔较长,使因果关系表现得十分隐蔽和不紧密;由于环境污染危害的潜伏期较长,所以一旦产生损害,又往往因历时久远、证据灭失,使因果关系的证明更为困难;要证明环境侵权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门科学技术知识和仪器设备,而目前这些条件显然并不完全具备。因此,如果完全按照传统的民事责任因果关系理论,就会使受害人得不到有效的救济,也使环境侵权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制止。在这样的背景下,因果关系推定的理论被提出,然而,因果关系推定则必须以无过错责任为前提。所以,  目前各国立法均致力于通过实体法途径,对归责原则做出调整,在环境民事责任领域确立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来加强对环境侵权案件中受害人权益的保护。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