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以下案例,回答以下各题:
赵先生是生意人,经好友介绍和孙女士相识并于2001年1月与孙女士结婚。2003年6月,他们的儿子小赵出生了。结婚以后,孙女士整天忙于家务,辞去了原有的工作。随着生意越做越大,赵先生渐渐疏远了孙女士,家庭生活常常出现冷战的局面。2005年,赵先生提出协议离婚,提出儿子可以跟孙女士一起生活,自己每月支付儿子至18周岁以前的生活费用和一切教育费用。同时,考虑到补偿孙女士这几年来对自己的支持和对家庭的付出,赵先生提出每月向蔡女士支付赡养费2000元,支付10年。孙女士同意离婚,但害怕赵先生不能履行每月支付的协议,而要求赵先生一次性付清给自己的赡养费和儿子的生活、教育费用。赵先生担心她的再婚配偶会挪用或侵吞了自己给付的赡养费和儿子的生活教育费。二人在这一问题上产生了纠纷。 |
单选题
面对以上问题,( )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单选题
赵先生为补偿孙女士的付出,同时又防止她的再婚配偶挪用或侵吞了自己给付的赡养费,可以选择设立(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离婚赡养信托。这是一种专门以离异配偶为受益人的信托。委托人既可以履行赡养义务,避免日后和离异配偶发生财务纠纷,又可以设置特殊条款,防止离异配偶的再婚配偶对这部分财产恶意侵占。
单选题
赵先生为支付儿子的抚养教育费用,同时又防止孙女士挪用或侵吞了自己给付给儿子的赡养费,可以选择设立( )。
单选题
以下关于婚生子女的法定继承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单选题
在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
单选题
以下有关养子女的法律地位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单选题
下列有关父母对子女的继承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父母与其生子女共同生活,在依法履行抚养教育子女义务的同时,也依法享有对其子女的继承权。但如果生子女被他人收养,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会因此解除,生父母对其生子女不享有法定的遗产继承权。只有生父母子女间依法恢复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后,生父母对生子女才享有继承权。
单选题
下列关于父母对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生父在子女生前没有承认该子女是生子女,也没有履行抚养教育义务的,仅以血缘关系享有继承权又有悖情理的,可适用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依法丧失继承权。
单选题
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不包括( )。
单选题
下列关于遗嘱信托的说法,错误的是( )。
单选题
以下关于财产传承规划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单选题
如果王刚生前没有留遗嘱,那么其遗产就按照( )的原则处理。
单选题
按照法定继承,王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包括( )。
单选题
王刚购买的房子属于( )。
单选题
如果没有夫妻财产协议,在对王刚的遗产进行分割前要进行的工作中不包括( )。
单选题
从价值上界定,下列不属于王刚遗产的是( )。
单选题
王刚的遗产总额为( )。
单选题
可分得王刚遗产的人为( )。
单选题
如果王刚未出生的孩子可以分得王刚遗产的话,说明( )。
单选题
按照一般原则,下列关于王刚遗产的分配,说法正确的是( )。
单选题
如果孩子出生时已经死亡的话,那么孩子的遗产份额应当( )。
单选题
如果孩子出生一小时后死亡,那么孩子的遗产份额应当( )。
单选题
李青获得( )万元遗产。
单选题
根据题目所示,李青所有的财产共有( )万元。
单选题
在124题的条件下,李青所有的财产约共有( )万元。
单选题
在125题的条件下,李青所有的财产约共有( )万元。
单选题
关于在我国开展财产传承规划的目标说法错误的是( )。
单选题
本案例中作为刘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单选题
关于刘先生的遗产分割,正确的说法是(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单选题
法定继承人的地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对积极赡养老人的行为及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赡养义务的行为,在分割遗产时,应体现( )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