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劳动立法发展三个阶段的特点。
【正确答案】党的十一届三个全会以来,我国劳动立法的发展历经了三个阶段,各有其特点:
   第一阶段从1978年到1985年,为改革初期,主要立法有《矿山安全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等。这一时期的劳动工作一方面是恢复“文革”前行之有效的劳动制度,并进行适当改进;另一方面,开展劳动制度改革的试点和探索。
   第二阶段从1985年到1994年,《劳动法》制定以前,是劳动制度全面改革时期,主要立法包括《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工会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应的劳动立法主要是围绕着劳动制度改革来进行,并逐步走向成熟。
   第三阶段为《劳动法》颁布以后,劳动立法进入成熟时期。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是我国劳动立法的一个重要里程牌。此后,劳动部制定了与《劳动法》配套的许多规章,包括《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