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哪些人员属于《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
   A.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下的行政管理工作
   B.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C.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D.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