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在履行涉外经济合同时发生纠纷,德国公司依据仲裁协议在我国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货款;中国公司反请求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并请求其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双方约定由1名仲裁员独任审理此案,以不公开的方式审理了此案。根据上述案情,关于本案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根据《仲裁法》第68条的规定,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因此,在我国仲裁过程中,德国公司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40条的规定,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