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 朱某、洪某先后购买了上下相邻的2层商品房和底层的商品营业用房,显然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外墙属于共有部分,朱某和洪某对外墙共同享有权利。本案洪某为自己营业上的宣传需要而悬挂店面招牌,未经他人许可即为侵权。排除妨碍的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人可以是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物的占有人或者他物权人。排除妨碍的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不以妨碍人具有过错为要件,但妨碍人可以主张抗辩权,如妨碍行为具有合法正当的理由。参见《物权法》第35条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第3~4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