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______。
  • A.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 B.董事会会议应有1/2以上董事出席,其决议方式可以根据合营企业章程或者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
  • C.董事任期不超过3年,可以连任
  • D.董事会人数只有下限规定,没有上限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规定。(1)合营企业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其决议方式可以根据合营企业章程或者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2)董事任期为4年,可以连任;(3)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