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在6世纪至10世纪,欧洲国家在处理人际冲突时,其法律适用采取( )。
A.绝对的属人主义
B.绝对的属地主义
C.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以前者为主
D.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以后者为主
A
B
C
D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这个时期,各民族的法律只支配本民族人,不以领土来划分其适用范围。它所奉行的是,一个人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只受其所属民族的法律支配。一个民族即使易地迁徙,仍然保留适用原有的法律。因此.这种属人主义是绝对的和极端的属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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