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2013年卷三第1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A不成立:张某允许李某搭乘便车是情谊行为,双方不产生法律关系。但在搭载过程中由于张某违章造成交通事故,因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故须承担侵权责任。 B成立:唐某因雪崩死亡,属于不可抗力,王某能够免责。同时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够预见到登山过程中的自然灾害的发生,因此发生意外,唐某应自担风险。 C不成立:打赌举重物的事件,正常人应当预见到损害可能发生,尽管吴某意思能力完整,对方对于吴某的伤害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 D不成立:共同饮酒后,应当注意不能使饮酒者处于危险状态,如独自下楼梯、过马路、酒后驾车回家等。尽管何某召集后没有对郑某强行劝酒,但在郑某畅饮后,依然任由其驾车,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责任,故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