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集团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集团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集团审计策略,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 序号 | 集团公司 /组成部分 | 是否为重要组成 部分(是/否) | 集团审计策略 |
| (1) | 甲公司 | 不适用 | 初步预期集团层面控制运行有效,并拟实施控制测试 |
| (2) | 乙公司 (子公司) | 否 | 拟使用集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对乙公司财务信息实施审阅 |
| (3) | 丙公司 (联营公司) | 否 | 拟实施集团层面的分析程序,不利用丙公司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因此不对 其进行了解 |
| (4) | 丁公司 (子公司) | 是 | 经初步了解,负责审计丁公司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不符合与集团审计相 关的独立性要求。拟通过参与该注册会计师对丁公司实施的审计工作,消 除其不具有独立性的影响 |
| (5) | 戊公司 (子公司) | 是 | 拟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并提交其出具的戊公司审计报告。 对戊公司自2015年3月10日(戊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日)至2015年3 月31日(甲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可能需要在甲集 团公司财务报表中调整或披露的期后事项,拟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 施审阅予以识别 |
| (6) | 庚公司 (子公司) | 是 | 庚公司从事大量衍生工具交易,可能存在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 的特别风险。拟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针对上述特别风险实施特定的审 计程序 |
| 集团审计策略序号 | 是否恰当(是/否) | 理由 |
| (1) | 是 | |
| (2) | 否 | 应当使用组成部分乙公司的重要性对乙公司财务信息实施审阅 |
| (3) | 是 | |
| (4) | 否 | 如果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不符合与集团审计相关的独立性要求,不能 通过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来消除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不具 有独立性的影响。集团项目组应就该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亲自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 |
| (5) | 否 | 应要求戊公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 |
| (6)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