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999年11月,某国有企业为增加收益,经企业领导班子决定,将企业所有的流动资金500万元用于证券投资,主要是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来赚取差价收益。企业以职工张某名义在某证券公司开立账户,并派王某、张某在证券公司操作。某日,该证券公司因自营业务资金不够,私自挪用了客户的资金,被张某发觉。于是,证券公司向张某提出:想向张某融资300万元,并许以高利。张某立即报告企业厂长,厂长同其他领导商量后表示同意。3日后,提供了上述资金。
请问:以上案例有哪些违反我国《证券法》的行为?
【正确答案】该案例中违反《证券法》的行为有:
(1) 国有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2) 在证券交易中,禁止任何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买卖股票。
(3) 在证券交易中,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4) 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5) 证券公司不得挪用客户账户上的资金,这是欺诈行为。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