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甲旅客和其先生两人,平常忙于电子零件的生意,经常外出忙于洽商,匆匆来去,少有闲情逸致浏览风景名胜。这次碰上了结婚十周年,夫妻俩打算暂且放下工作,外出度假。他们一路上玩得非常愉快。回程当天上午,甲旅客买了个名牌皮包,价值3000元,并办理了托运业务,可没想到飞机因故障在机场外降落。下了飞机之后,甲旅客在取托运行李时发现包不见了。该旅客遂向负责人报案,可负责人却以案发地不在机场为由拒绝受理报案。甲旅客于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问:航空运输公司应否赔偿?为什么?
【正确答案】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旅客的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或者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这里所称航空运输期间,是指在机场内、民用航空器上或者机场外降落的任何地点,托运行李、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本案例中,甲旅客是在航空运输期间丢失行李的,应由航空运输公司予以赔偿。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