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中华民国三年五月一日公布)
第一章 国家……
第二章 人民……
第三章 大总统
第十四条 大总统为国之元首,总揽统治权。
第十五条 大总统代表中华民国。
第十六条 大总统对于人民之全体负责任。
第十七条 大总统召集立法院,宣告开会、停会、闭会。大总统经参议院之
同意,解散立法院;但须自解散之日起,六个月以内,选举新议员,并召集之。
第十八条 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及预算案于立法院。
第十九条 大总统为增进公益,或执行法律,或基于法律之委任,发布命令,
并得使发布之;但不得以命令变更法律。
第二十条 大总统为维持公安,或防御非常灾害,事机紧急,不能召集立法院时,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发布与法律有同等效力之教令;但须于次期立法院开会之始,请求追认。前项教令,立法院否认时,嗣后即失其效力。
第二十一条 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官。
第二十二条 大总统宣告开战、媾和。
第二十三条 大总统为海陆军大元帅,统率全国海陆军。大总统定海陆军之编制及兵额。
第二十四条 大总统接受外国大使、公使。
第二十五条 大总统缔结条约。但变更领土,或增加人民负担之条款,须经立法院之同意。
第二十六条 大总统依法律宣告戒严。
第二十七条 大总统颁给爵位、勋章,并其他荣典。
第二十八条 大总统宣告大赦、特赦、减刑、复权;但大赦须经立法院之同意。
第二十九条 大总统因故去职或不能视事时,副总统代行其职权。
问题:
【正确答案】此为袁世凯公布的《中华民国约法》。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袁世凯为了彻底摆脱《临时约法》的束缚,于1914年3月,授意组织政治会议,政治会议建议设立的约法会议召开。根据袁世凯提出的“修改约法大纲七条”,约法会议很快就炮制出所谓的《中华民国约法》。5月1日,袁世凯正式公布,同时废除《临时约法》。《中华民国约法》共10章68条,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内阁制,实行总统制;大总统为国家元首,总揽行政、军队行政等一切大权,撤销国务院,在总统府内设政事堂作为办事机构。
【答案解析】[考点] 此题考查《中华民国约法》。 主要从民国三年的时间点以及大总统权力来判定此为《中华民国约法》,然后根据对《中华民国约法》的了解进行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