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1.如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达成协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2.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1)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
(2)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3)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4)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
(5)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3.填表见表2-3。
{{B}} 表2-3 单价分析计算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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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费用项目 |
全费用单价/(元/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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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 |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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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
直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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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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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
间接费 |
350×12%×1.1 |
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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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
利润 |
(350+46.2)×12%×1.2 |
4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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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
计税系数 |
[1/(1-3%-3%×7%-3%×3%)-1]×100% |
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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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
含税造价 |
(350+46.2+47.54)×(1+3.41%) |
458.87 |
4.(1)1月份工程量价款:500×446=223000(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2.3×(1-3%)=216310(元)。
因低于监理工程师签发进度款的最低限额,所以1月份不付款。
(2)2月份工程量价款:1200×446=535200(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535200×(1-3%)=519144(元)。
2月份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实际付款金额为519144+216310=735454(元)。
(3)3月份工程量价款:700×446=312200(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312200×(1-3%)=302834(元)。
3月份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实际付款金额为302834元。
(4)计划工程量4300m
3,实际工程量3200m
3,比计划少1100m
3,超过计划工程量的15%以上,因此全部工程量单价应按新的全费用单价计算。
4月份工程量价款:800×458.87=367096(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367096×(1-3%)=356083.12(元)。
4月份应增加的工程款:(500+1200+700)×(458.87-446)×(1-3%)=29961.36(元)。
4月份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实际付款金额为356083.12+29961.36=386044.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