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孙某驾驶两轮摩托车驮载其朋友刘某(二人均喝酒过量)超速行驶时,因路上颠簸,刘某从摩托车上跌落头部着地,致颅脑损伤而当场死亡。而当时孙某对此一无所知,仍然继续驾车狂奔,直至被人发现将其截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孙某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 B.孙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C.孙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并且存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
  • D.孙某仅构成交通肇事罪,不存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案中,孙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超速行驶,并造成刘某死亡的严重后果,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存在着法条竞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所以A、B是不正确的。另外,孙某虽然离开了现场,但因其主观上对刘某坠地身亡这一交通事故并不“明知”,故不宜认定其“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认定其构成一般交通肇事罪。需要强调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而装作不知道,逃离事故现场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孙某过量饮酒驾车的行为还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增加的第133条之一第2款的规定,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以处罚较重的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所以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