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国泰宾馆5月份取得住宿费收入80万元,餐费收入150万元,卡拉OK歌舞厅收入4万元,保龄球馆收入10万元。各项收入均分别核算。计算该业务应纳营业税。
【正确答案】住宿、餐饮应纳营业税=(800000+1500000)×5/%=115000(元)
歌舞厅、保龄球馆应纳营业税=(40000+100000)×20/%=28000(元)
营业税合计=115000+28000=143000(元)
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4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43000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