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一项资产的价值与其功能之间存在线性关系, 参照物与评估对象仅在功能方面存在差异, 参照物的年生产能力为1200件产品, 成交价格为1500元,评估对象的年生产能力为1000件。 要求: 计算评估对象的价值。
评估对象评估值=参照物成交价格×(评估对象生产能力/参照物生产能力) 评估对象的价值=1500×1000/1200=1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