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人民委员会所属各部和地方各级苏维埃执行委员会所属各部均实行
在苏区政府中, 中央人民委员会所属各部和地方苏维埃执行委员会所属各部, 实行首长负责制。 法律规定: 中央各部人民委员“在他的权限范围内有单独解决一切问题之权”, 地方苏维埃各部部长“管理本部全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