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不实行数罪并罚?( )
A.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B.在走私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
C.司法工作人员因收受贿赂而枉法裁判的
D.同一行为人既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又向国家机关行贿的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刑法》第321条规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A项中的情形不实行数罪并罚。另外,《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受贿罪——引者注)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可见,C项中的情形也不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可见,B项中的情形要实行数罪并罚。另外,D项情形中,行为人既构成行贿罪,又构成对单位行贿罪,也应实行数罪并罚。综上,正确答案是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