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个体工商户王某对其经营的商店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时隔几天,某机械制造厂的运输车将王某的商店撞倒,商品破坏严重,王某欲提出赔偿要求。问:王某的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王某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B.王某可以直接向机械制造厂索赔
C.在保险公司支付赔偿保险金后,王某仍可以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机械制造厂索赔
D.王某可以放弃对机械制造厂请求赔偿的权利,而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保险金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保险法》第44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该条第1款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第45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