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城公司)2015 年度发生与股权投资相关 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5 年 2 月 3 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按 12.4 元/股的价格购入黄 山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票 10 万股(其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 的现金股利 0.4 元/股),另支付相关税费 1 万元,将其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3 月 10 日收到黄 山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3 月 31 日黄山公司的股价为 12 元/股,6 月 30 日黄山公司的股价为 15 元/股。8 月 2 日长城公司以 14.12 元/股的 价格将其全部出售,另支付相关税费 1.2 万元。
2、2015 年 4 月 10 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 990 万元(等于公允价值) 购入长江公司 4%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票,另支付相关税费 10 万元, 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6 月 30 日持有的长江公司股票 公允价值为 900 万元。12 月 31 日持有的长江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 700 万元,此时长城公司获悉长江公司由于发生火灾造成重大损失, 导致其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并判定对长江公司的投资损失系非暂时性 损失。
3、2015 年 1 月 1 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 300 万元购入华山公司 40% 的股权,并采用权益法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
(1)2015 年 1 月 1 日,华山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价值为 800 万 元,账面价值 750 万元,差额是一项无形资产造成的,其公允价值为 530 万元,账面价值为 480 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 5 年,预计净残值 为 0,按直线法摊销。
(2)2015 年 1 至 4 季度华山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00 万元、50 万元、 60 万元、80 万元。
(3)2015 年 12 月 1 日,长城公司以 120 万元的价格(不含增值税) 向华山公司购入成本为 100 万元的甲商品,并作为存货核算,至 2015 年年末,长城公司未对外出售该商品。
(4)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山公司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 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0 万元,将上年度收到的科技部分的专项拨款 200 万元,因工程项目完工确认为资本公积。
假定长城公司与被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一致,不需要其他 相关税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5 年第 1 季度长城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的金额是( )。
计算 2015 年第一季度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应关注确认 时间与影响科目。事项一,取得交易系发生的手续费计入投资收益借 方,且发生在第一季度,事项二,不属于发生在第一季度的事项,事 项三,购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第一季度实现的净利润经过 调整后的金额乘以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
针对上述事项 3,长城公司取得华山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时,下 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权益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需要比较其初始投资成本与 享有的投资时点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本题中初始投 资成本为 300 万元,享有份额为 320 万元,故调整初始投资成本计入 营业外收入金额 20 万元。
2015 年度长城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总额是( )万元。
购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年被投资方实现的 净利润经过调整后的金额乘以持股比例确认为归属于投资方的投资 收益,需要注意的是调整净利润的事项为当期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部 分。
2015 年度长城公司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是( )万元。
购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要根据被投资方所有 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当年度除实现净利润外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 也要按照持股比例对应确认归属于投资方的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股权投资业务对长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是 ( )万元。
计算上述业务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需要考虑所有业 务中影响损益的合计数,事项一,关注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事项二,关注资产减值损失;事项三,关注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
2015 年 12 月 31 日,长城公司对华山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余额是( )万元。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即为初始投资成本+ 经过调整以后的金额+持有期间确认的投资收益、资本公积和其他综 合收益,本题中没有资本公积的影响,故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即 为入账价值+当年度确认的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