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08年4月,中国东方公司与美国神奇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则双方应将争议提交伦敦的仲裁机构解决。东方公司收到货物以后,发现神奇公司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遂于2008年10月10日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神奇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神奇公司于2008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以后,并未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并且于2008年11月20日向人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2009年2月1日法院经审理判决神奇公司败诉,并赔偿东方公司经济损失60万美元。同年2月5日一审判决书分别送达双方当事人。3月7日神奇公司以双方约定了仲裁裁决为由,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0年4月1日,二审法院驳回了神奇公司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东方公司和神奇公司是否可以约定将合同争议交给伦敦仲裁机构解决?______
- A.可以,因为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机构
- B.不能,因为合同纠纷应当选择与合同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 C.可以,因为该仲裁协定并未违反我国法律的强行规定
- D.不可以,因为该仲裁协定显然对我国公司不利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531条第2款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和第266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的除外。本题选项为AC。
多选题
神奇公司因不熟悉中国的法律规定,希望聘请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则以下哪个可以成为该公司的代理人?______
- A.中国的律师祝某
- B.美国律师汤姆
- C.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中国法的教授彼尔
- D.美国驻华大使馆经济参赞维尔斯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63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但是当事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公民或者他国的公民以非律师身份参加诉讼。可知本题的各选项均当选。
多选题
若神奇公司聘请了中国律师祝某和美国律师汤姆为诉讼代理人,则二人在法庭上的身份是?______
- A.都是律师身份
- B.均不是律师身份
- C.祝某为律师身份,汤姆为非律师身份
- D.上述说法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63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根据《民诉解释》第528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故而,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
多选题
经查明,神奇公司在我国境内没有财产,其财产全部位于美国境内,则本案的判决应该如何执行?______
- A.由东方公司直接向有管辖权的美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
- B.由东方公司向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C.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美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 D.由东方公司向伦敦仲裁机构申请承认与执行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1款:“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