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以婚前财产和乙、丙各自出资1万元出资设立一个合伙组织,但是在合伙中的收益主要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则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债务应如何偿还?( )
A.以个人财产
B.以家庭财产
C.以夫妻共同财产
D.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不足部分以合伙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承担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合伙人的债务承担
《民法通则》第35条第1款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民通意见》第57条规定:“民法通则第35条第1款中关于‘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是指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合伙人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合伙的盈余分配所得用于其家庭成员生活的,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不足部分以合伙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所以,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