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张三将自己的自行车租给李四使用,李四在租赁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与王五签订了买卖合同,以市价将自行车卖给王五,并将自行车交付于王五。根据以上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
李四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B、
李四与王五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C、
李四与王五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有效的合同
D、
李四需向张三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李四是以自己的名义将自行车卖给王五,因此李四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而非无权代理,故A项错误;根据2012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权处分而订立的买卖合同为有效的合同,故B项错误,C项正确;李四未经所有权人张三同意,即将张三的物进行处分,应当向张三赔偿损失,故D项正确。本题选CD。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