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甲、乙合伙经营一建材商店,合伙协议中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二人一致同意。乙为负责人。某日,甲外出采购,乙与前来购买建材的丙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因流动资金不足,乙向银行贷款5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乙以该商店作为抵押,但未办理登记。一丁见甲乙二人的生意很红火,便向乙提出人伙的请求,乙给甲打电话,却没能联系上甲。乙怕丁反悔,遂同意了丁的人伙请求。由于丙未及时缴纳货款,导致建材商店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
问答题
乙与丙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有效。因为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的内部约定,只具有内部效力,而不具有外部效力。(4分)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该合伙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正确答案】无效 。因为店面是不动产,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抵押合同才能产生效力。(4分)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丁的入伙效力如何?为什么?
【正确答案】效力未定。吸收新的合伙人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生效。事后甲若同意,则丁入伙有效;甲若不同意,则丁入伙无效。(4分)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果银行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能否对甲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
【正确答案】可以。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分)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