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中的治疗关系是一种对来访者进行帮助的关系。其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关系,而且这种关系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就达到人际关系之中最为密切的程度。这种关系具有如下一些特征:
(1)独特性
在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过程中,治疗者与每一来访者的关系都是独特的。这种独特的关系正如每个人具有个体差异的情形相似。此外,这种治疗关系与其他所有社会中的人际关系比较也是独特的,因为这种关系不同于朋友与朋友之间的关系,医生与病人、教师与学生、父母与子女、领导与群众的关系与此种关系亦不相同。
(2)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
①客观性是指治疗者保持客观的、中立的立场,以来访者利益为出发点,尽可能地提出适宜的处理办法。这种客观性的意义,对来访者而言,会感到治疗者不会将其个人意见强加给来访者,而且治疗者的分析是有理有据的,更倾向于信赖治疗者。
②主观性是指治疗者应以共情、真诚的态度对待来访者,尊重来访者,使之感到温暖。由于治疗者与来访者之间没有日常的瓜葛、利害的冲突等,使得治疗者有可能站在客观的立场上,为来访者着想,对来访者负责;又由于这种关系能自觉应用有关人际关系的科学原理,使得治疗关系得到发展,使治疗者与来访者双方都能集中注意于治疗中最基本的问题。
(3)专业限制
①治疗关系独特性的限制:咨询关系建立在来访者主动求助的基础之上。
②职责的限制:治疗者应认清什么是治疗者的责任,什么是来访者应负的责任。
③时间的限制:通常治疗或咨询中的一次会谈时间为40分钟至1个小时。治疗者应使来访者明白,治疗是有时限的,这样来访者就会自己调整自己的行为以便有效地利用会谈时间。
④其他限制:如来访者对治疗者提出个人要求的限制,来访者攻击性行为的限制,对治疗对象的限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