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11年实际支出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50万元,福利费本期发生18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3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50万元,上年有超标准的福利费3万元及超标准的职工教育经费1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u>    </u>万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福利费扣除限额为150×14%=21(万元),实际发生18万元,准予扣除18万元,福利费超标准没有结转扣除的规定: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50×2%=3(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50×2.5%=3.75(万元),实际发生2.50万元,去年超标准的职工教育经费准予在当年扣除,共可以扣3.5万元。
   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