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王某在餐馆就餐时,与邻桌刘某发生争执,经餐馆服务人员劝阻后刘某离去,不久带来一批人将王某打伤。餐馆老板报警后,待警察到时刘某等人已逃跑,一直未能找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 A.王某有权向餐馆主张赔偿损失,理由是违约责任
  • B.王某有权向餐馆主张赔偿损失,理由是侵权责任
  • C.王某有权向餐馆主张赔偿损失,理由是公平责任
  • D.王某无权向餐馆主张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餐馆服务人员劝阻后刘某离去、餐馆老板报警,说明餐馆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具有过错,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