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大额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供货,乙公司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付款。合同签订时,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有(     ) 情形之一时,可以中止供货。

【正确答案】 A、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ACE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D项错误,对外大额举债或者放弃到期债权并不能证明其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故正确答案为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