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4.医生甲在给病人开药时,一时疏忽开错药,护士乙在用药时不小心用量过大致病人死亡,则二者( )。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概念】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本题中,医生甲是“一时疏忽”,护士乙是“不小心用量过大”,两人并没有经过密谋,所以不构成共同犯罪,D项正确、B项错误。两人虽然都属于过失犯罪,但是罪名却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是医疗事故罪,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一般规定,《刑法》第335条规定的医疗事故罪属于特殊规定。按照《刑法》“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应按特殊罪名来认定。根据《刑法》规定,医疗事故罪,即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