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07年卷一第76题)以下哪些行为不属于专利代理条例中所称的专利代理?
A、
某公司知识产权部的员T郑某,以公司的名义,为公司办理专利申请的行为
B、
李某接受吴某的委托,以吴某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罔内为吴某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请求的行为
C、
某代理机构接受孙某的委托,以孙某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为孙某办理专利权转让的行为
D、
某代理机构代理人张某私自接受王某的委托,以王某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为王某提出复审请求的行为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专利代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专利代理条例》第17条规定:“专利代理人必须承办专利代理机构委派的专利代理工作,不得自行接受委托。”故选项A、B、D错误,符合题意;选项C正确,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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