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对于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是属于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政府采购法》第43条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显然是把它视为民事合同。而在该法的起草过程中,“起草组经认真研究认为,政府采购合同在本质上属于民事合同,但又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特点,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其特殊性表现在:首先,采购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次,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再次,采购行为具有实现行政管理和公益的目的;最后,政府采购要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如招标投标程序、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可见,起草组所认为的政府采购合同的特点恰好是行政合同的特点但起草组最终还是将其定性为民事合同。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