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请分析刑事诉讼法第149条①“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①该条为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80条。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80条是关于合议庭的地位和审判委员会关系的规定。
本条确定了合议庭的地位,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即法院的判决应该是由合议庭直接作出的。但也存在一定的例外,即特殊情形下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条件:(1)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2)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3)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如此规定虽然可以对一些复杂疑难案件的解决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造成了一些问题。(1)造成审判分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使庭审流于形式,难以调动庭审人员的积极性,也不能充分发挥控辩双方的作用,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为审判人员避免对案件作出判决,从而推脱责任提供了机会。而审判委员会又实行集体负责制,职权与责任难以统一,给错案追究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正是由于上述弊端的存在,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已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