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为三兄弟,其父母死后留下三层小洋楼一座,兄弟对该遗产进行分割,每人各得一层。乙将其第二层出租与丁居住。后乙欲将该层出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共有类型中未分割遗产的共有性质以及优先购买权的问题。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对遗产是共同共有关系,A项说法正确;遗产分割之后,甲、乙、丙三人对该洋楼为按份共有关系,根据《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B项说法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也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可知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