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中具有“一次用尽”特点的权利是( )。
发表权是指作者自行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这里所说的“公之于众”,是指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条件。任何作品只要“公之于众”就不可能“秘而不宣”,所以,发表权具有“一次用尽”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