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2年11月,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三个月后偿还。2013年12月1日乙将该笔债权移转给丙,同时通知甲直接向丙偿还即可。丙一直在国外,直至2015年1月才回国,1月5日丙到找甲要求偿还,甲则以自己对乙还有八千元债权为由予以拒绝。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甲无需对丙清偿,因为该笔债权已过2年诉讼时效
  • B.丙一直在国外,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止
  • C.甲仅需偿还丙两千元
  • D.甲应当偿还丙一万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在债权让与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对让与人存在到期债权的,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的规定,债权让与的,自让与时诉讼时效中断,选项A、选项B错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