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进入清算阶段,清算组的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债权人的债权有担保,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对该债权人清偿了债务
  • B.董事会要求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后报董事会确认,清算组拒绝
  • C.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遂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
  • D.某企业谎报债权,清算组成员未尽注意义务,对该企业进行了清偿,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要求清算组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拒绝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考点] 公司的清算 [解析] 《公司法》第185条第3款规定:“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所以,A选项的做法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第186条第1款的规定,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无须报董事会确认,所以B选项的做法合法。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第1款的规定,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所以C选项的做法不合法。《公司法》第189条第3款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D选项的做法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