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碧海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拟设立一家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新奇股份有限公司。新奇公司拟筹集股本总额4亿元,其中,发起人碧海公司拟以厂房、设备、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和部分现金作出资,并将成为新奇公司第一大股东。3家发起人为筹办新奇股份公司,共同制订了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提出了设立公司的申请。请回答以下问题。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83条规定,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27条的规定。第27条第2、3款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第84条第1款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需要注意的是C项,根据1994年《公司法》第80条,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2005年《公司法》对此作出了修改,要求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不是从限制非货币出资额的角度出发的。因此,C项不符合1994:年《公司法》的规定,但是符合修改后公司法的规定。故应选A、C、D项。